2月28日,阿勒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委副书记盖利伟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付在哲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阿勒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6年3月12日至14日在市文化活动中心召开;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阿勒泰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决定(草案),决定了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代表辞职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人选的议案;听取了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体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责任感确保大会圆满完成。要认真履职尽责,带头审议报告,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要严守纪律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要抓好会议精神宣传落实,发挥代表联系群众优势,在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担当作为,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赛力克别克·乌拉孜别克、红沙·索龙格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