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深入推进阿勒泰市及北屯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兵地联合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力守护“金山银水”生态屏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类
1. 危险废物:含油污泥、精馏残渣、废矿物油、医疗废物等非法倾倒、填埋、处置;
2. 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等非法转移、堆放、处置;
3. 建筑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迁废料、施工弃渣)、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非法倾倒;
4. 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及动力电池等非法拆解、处置。
(二)重点关注区域
1. 额尔齐斯河干流两岸、克兰河、塘巴湖库、克孜加尔湖等流域及水域周边;
2. 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企业周边;
3. 奎阿高速、G217、G219、G681阿禾公路等重点公路沿线,火车站、雪都机场周边;
4. 阿勒泰市各乡(镇),第十师北屯市(含原北屯镇),城乡结合部,兵地结合部、拆迁地块、行政交界地带;
5. 科克苏湿地、阿尔泰山森林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边缘等生态敏感区。
二、线索提供方式及要求
(一)线索方式
1. 举报电话: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0906—2129771 ;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0906—3370731、0906—3378135。(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30)
2.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yxuy626@126.com(阿勒泰市)、ssbthbj@163.com(北屯市),邮件主题注明“环境污染线索举报+姓名+联系方式”,正文需清晰说明具体地点等线索内容。
(二)线索提交要求。需明确说明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精确至村组、团场、路段或经纬度)、污染类型、涉及主体及现场情况;可附带现场照片、视频、录音等佐证材料,材料需真实有效;鼓励实名举报,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查反馈;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线索核实依据。
三、奖励与保障
(一)奖励标准。按照《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具体实施
(二)权益保障。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对接线、核查、审核等环节工作人员实行保密承诺制,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举报人提供的线索需客观真实,对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附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 兵团第十师
阿勒泰市分局 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