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开发利用,根据《关于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验收意见的通知单》(新自然评估字〔2025〕129号)相关要求,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更新调整后的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成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共涉及用地26.91平方公里,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的用途,分别确定各级别土地基准地价,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二、执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6年4月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布的基准地价停止执行。
三、具体标准
更新调整后的城区基准地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更新概要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附件
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概要
一、基准地价内涵
1. 估价期日:2025年6月30日;
2. 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
3. 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1.0、公共服务项目用地1.0;
4. 开发程度: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通暖)、宗地内“场平”;
5. 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基准地价标准
阿勒泰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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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用地类型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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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元/m2) |
855 |
6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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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元/m2) |
575 |
390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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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元/m2) |
310 |
24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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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元/m2) |
340 |
270 |
200 |